采购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营业执照具备相应技术资质,需满足甲方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需到现场实地勘测,提供高质量服务及所需材料以及配套设备(所使用设备材料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可出具相关佐证材料);
8、可提供净水机设备2年质保及免费维护,免费更换全部滤芯1次服务;
9、报名结束前与采购方对接联系,到现场查看测量具体工作量,确认服务内容,供应商具有未到现场查验未与采购方对接服务内容视为报价无效;
X、报价成交之后需X日内到服务单位开展作业工作;
X、施工期间可按照服务单位要求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