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YXJXX | |||||||
项目名称: | 吉安市华平路X号庐陵仁家小区3#楼一处商业房地产8年租赁权 | |||||||
标的名称: |
吉安市华平路X号庐陵仁家小区3#楼一处商业房地产8年租赁权,挂牌价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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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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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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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X年X月X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X年X月X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位于吉安市华平路X号庐陵仁家小区3#楼一处商业房地产,1/9,结构:钢混,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租赁期限X年,按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实行一年一付,第1、2年均按成交价收取租金,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即第3、4年的租金在第2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5、6年的租金在第4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7、8年的租金在第6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每次期满X日前付清下一年租金。成交后,委托方给予买受人装修期1个月,装修期内免租金。 租赁物用途:商业。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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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2.买受人在经营中所需的附属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等)由买受人自行购置和办理。如租赁房屋的水、电须重新开户和安装水、电(含增容、安装X表),其水、电开户和装表、增容所涉费用、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买受人必须合法经营,且不得用于工业、化学农药、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禁止的行业,不得转租、转让。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装修、改造,必须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不得破坏主体结构或造成安全隐患。装修、改造应符合规范要求并通过消防住建等部门的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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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等均可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X站(***cn/) 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竞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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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无 | |||||||
联系方式: |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X-X服务热线 2.委托方联系电话X-X 3.吉安市X公司X-X、X刘先生 4.保证金退款电话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