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年招聘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X%,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招标限价 | 入围数量 |
一 | X年招聘服务 | 合XX公司考核合格,并经双方协商认可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每次续签时间为一年(合同具体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为准)。 | XX/年 | 3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X年4月X日9X 至X年5月6日XX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X(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XX上投标系统(***X/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XX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X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XX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XX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X年5月7日X时X。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X年5月9日X时XX,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X年5月9日X时XX(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X((***font>上发布。
9.X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X(***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X.联系方式
招 标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X号
联 系 人:Xt>宋工
电 话:X-X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址:X宋">X X大厦 X 楼
联系人:X子末
电 话:X-X
电子邮箱: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曹景恺
联系方式: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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