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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60-01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105-5号1门车库转让

    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辽宁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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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X-5号1门车库转让
    发布时间X-X-X XXX 数据来源: 沈阳市 浏览次数:

    挂牌日期X-X-X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XLNX
    项目名称 (X)X-X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X-5号1门车库转让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X
    挂牌价格 X.XX(人民币X)
    挂牌期间 X工作日
    挂牌日期 X-X-X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X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本次转让房产具体以房产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面积、性质等。本次转让过户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X站公告等,完全接受房产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X,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自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上述款项,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扣除交易保证金,重新挂牌。 4、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沈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并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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