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 江西 2025-02-14
项目编号: | JYXJXX | |
项目名称: | 龙潭景区3处店面及经营点租赁权 | |
标的名称: |
龙潭景区一潭2号店面及电脑画像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9m2。挂牌起始价X/年。,挂牌价X,X.XX 龙潭景区五潭经营点X体1年租赁权,面积X.8m2。挂牌起始价X/年,挂牌价X,X.XX 龙潭景区门票站旁第一间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Xm2。挂牌起始价X/年。,挂牌价X,X.XX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X年X月X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X年X月X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1、龙潭景区门票站旁第一间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Xm2。 起始价X/年,竞买保证金X。 2、龙潭景区一潭2号店面及电脑画像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9m2。 起始价X/年,竞买保证金X。 3、龙潭景区五潭经营点X体1年租赁权,面积X.8m2。 起始价X/年,竞买保证金X.2X。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一次性缴清以下款项:一年的中标租赁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1号标X,2号标X,3号标X。 2、租赁标的经营范围:冷饮、矿泉水、水果、旅游纪念品、照相摄影、土特产。不得经营餐饮、烧烤及有异味水果。中标人如需变更经营范围必须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同意,中标人取得相关合法证照,手续齐全方可经营,并将有关资料报业主备案。严禁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五潭经营点的经营范围详见《租赁合同》。 3、免租装修期X日。 4、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吉安市公共XX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若买受人违X有权直接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X】X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总年度租金〉XX及以下为1.X%)。缴入开户银行:九江银X,账号X,账户名称:吉安市公共XX。缴款X(井冈山新城区X主楼东三楼)开票并开具《产权交易凭证》。 5、佣金的支付:买受人持《X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总年度租金2.5%的比例支付佣金。签署《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须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合同的签订:买受人持《产权交易凭证》和《成交确认书》在7日内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X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当日。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龙潭景区3处店面X络竞价公告 X定于X年3月X日9X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X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X上竞价以下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JYXJXX X络竞价标的及起始价 1、龙潭景区门票站旁第一间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Xm2。 起始价X/年,竞买保证金X。竞价开始时间X月X日9时。 2、龙潭景区一潭2号店面及电脑画像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9m2。 起始价X/年,竞买保证金X。竞价开始时间X月X日9X时。 3、龙潭景区五潭经营点X体1年租赁权,面积X.8m2。 起始价X/年,竞买保证金X.2X。竞价开始时间X月X日9X时。 注X、中标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一次性缴清以下款项:一年的中标租赁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1号标X,2号标X,3号标X。 2、租赁标的经营范围:冷饮、矿泉水、水果、旅游纪念品、照相摄影、土特产。不得经营餐饮、烧烤及有异味水果。中标人如需变更经营范围必须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同意,中标人取得相关合法证照,手续齐全方可经营,并将有关资料报业主备案。严禁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五潭经营点的经营范围详见《租赁合同》。 3、免租装修期X日。 三、竞买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征信记录。X站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挂牌当日。 X络竞价的相关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X年3月X日XX时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X年3月X日XX时止。 3、竞价时间X年3月X日9时开始(具体时间详见各标的)。 4、报名地址:X五、竞价资料的下载 江西X→交易公告(更多)→项目辖区→吉安市→井冈山市→产权交易。 六、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展示,展示地址:X 1、未注册的竞买人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X先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X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XX上报名并缴纳X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X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X。 2X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X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XX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登录系统后获取;银行账号:登录系统后获取X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XX”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X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X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X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X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X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八、竞买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X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X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X,技术支持电话X-X-X。如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X上竞价开始时间为X年3月X日9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5X钟,延时竞价周期为X秒,竞价阶梯为XX/次或其X数X上报价为准。最高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 3、成交后注意事项 (1)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吉安市公共XX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若买受人违X有权直接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X】X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总年度租金〉XX及以下为1.X%)。缴入开户银行:九江银X,账号X,账户名称:吉安市公共XX。缴款X(井冈山新城区X主楼东三楼)开票并开具《产权交易凭证》。 (2)佣金的支付:买受人持《X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总年度租金2.5%的比例支付佣金。签署《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须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合同的签订:买受人持《产权交易凭证》和《成交确认书》在7日内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样本附后)。 4、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满(公示期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原渠道退还;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付清款后,凭产权单位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 5、竞价标的面积、形状、X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九、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X-X-X 2、拍卖公司吴先生X 3、产权单位肖先生X 4、吉安市公共XXX-X X X年2月X日 龙潭景区3处店面X络竞价须知 X络竞价标的及起始价: 1、龙潭景区门票站旁第一间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Xm2。 起始价X/年,竞买保证金X。竞价开始时间X月X日9时。 2、龙潭景区一潭2号店面及电脑画像店面3年租赁权,面积9m2。 起始价X/年,竞买保证金X。竞价开始时间X月X日9X时。 3、龙潭景区五潭经营点X体1年租赁权,面积X.8m2。 起始价X/年,竞买保证金X.2X。竞价开始时间X月X日9X时。 X络竞价流程 1X上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请在标的规X络竞价”系统,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X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3、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发送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系统消息”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延时周期”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 三、竞价方式 X络X上竞价开始时间为X年3月X日9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5X钟,延时周期为X秒,竞价阶梯为XX/次或其X数X上报价为准。本次竞价标的不设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 X公司龙潭景区管理处)特别要求 1、买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一次性缴清以下款项:一年的中标租赁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1号标X,2号标X,3号标X。 2、租赁标的经营范围:冷饮、矿泉水、水果、旅游纪念品、照相摄影、土特产。不得经营餐饮、烧烤及有异味水果。中标人如需变更经营范围必须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同意,中标人取得相关合法证照,手续齐全方可经营,并将有关资料报业主备案。严禁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五潭经营点的经营范围详见《租赁合同》。 3、免租装修期X天。在此免租期内,中标人无需承担租金,但是应当足额承担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燃气等其它相关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样本)。 六、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务必到现场踏勘竞价标的,有权了解竞价标的的具体情况,有偿获取相关资料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X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竞价标的一切情况(包括瑕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吉安市公共XX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若买受人违X有权直接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X】X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总年度租金〉XX及以下为1.X%)。缴入开户银行:九江银X,账号X,账户名称:吉安市公共XX。缴款X(井冈山新城区X主楼东三楼)开票并开具《产权交易凭证》。 3、佣金的支付:买受人持《X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总年度租金2.5%的比例支付佣金。签署《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须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合同的签订:买受人持《产权交易凭证》和《成交确认书》在7日内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样本附后)。签订合同之日须先支付一年的租金及合同履约金。逾期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 5、竞价标的移交: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合同后,由产权单位与买受人进行标的的移交。移交之后的权利义务由买受人负责。 6、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及佣金,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件X、《租赁合同》(样本),2、附图。 X X年2月X日 龙潭景区店面租赁合同(样本) (龙潭景区一潭2号店面及电脑画像店面和龙潭景区门票站旁第一间店面) 甲方:龙潭景区管理处 乙方: 身份证: 为了繁荣旅游市场经济,加强管理,经甲、X批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乙方租赁甲方拥有的摊点(门面)及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3年X),标的免租装修期X天 二、租赁标的及经营范围。 租赁标的:龙潭景区出口右边三间店面或(龙潭景区门票站旁第一间商铺)。 经营项目:冷饮、矿泉水、旅游纪念品、土特产。根据景区经营X体规划,景区出口右边三间店面经营场地区域或(门票站旁第一间商铺区域)不得超出房屋外墙面;不得违规经营。为保护既有经营户权益,避免经营同类商品产生恶性竞争,不得经营电脑画像和龙潭景区五潭开发的特有产品(玛瑙制品),禁止经营药品(含石斛的保健品)、餐饮、烧烤及有异味的水果,严禁出售违禁物品、管制刀具等,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 三、 租金及缴纳方式: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一年租金 X(小写 X)。乙方同时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X,合同期满后如无违约处理,全额返回给乙方(不计息)。 四、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经营权,或委托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并扣罚租金及保证金。经甲方书面同意除外。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准在景区内使用明火,不准乱搭乱建,并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XX,发现第二次不合格罚款X,出现三次终止合同。 六、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经营,自行承担在经营期间,工商、税收、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乙方负责责任区卫生并实行门前“三包”,不得占道、违规经营,若甲方检查安全、卫生等不合格按情节情重扣罚X至XX/次。租赁期内景区发生不可抗力如雷击、洪水、塌方等灾害造成乙方损失与甲方无关,因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等采取临时关停、闭园景区时,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退、减租金或延长租赁时间。 七、在租赁期间乙方所添置的物品,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自行处理,甲方不接收乙方所添的任何物品。合同期满后如无违约处理,甲方将保证金全额返回给乙方(不计息)。根据国家政策有关规X拍租标的租赁权,佣金X,租赁期内发生合同变更或解除涉及佣金问题与甲方无关,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退、减佣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摊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景区管理处规定的经营范围。有关证照办理齐全,甲方不负责办理。如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检查时不达标予以处罚,甲方将有权责令乙方进行X改,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X改的,甲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九、乙方对租赁的摊位、门前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合同到期后,对所装修不得拆除,其固定部X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景区如有重大接待任务或活动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各项工作安排。甲方若发现乙方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X别对乙方处以罚款,收回店面且没收乙方保证金和租金等方式处罚。 十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标的范围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甲方可责令乙方进行X改。若未达到安全要求,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纠正意见,有权处理客户对乙方的投诉,对客户正当投诉,第一次处以XX的罚款,第二次处以XX的罚款,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直至追究其他责任。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经营,保障乙方文明、合法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 2、乙方对其经营的物品具有完全的财产所有权。 3、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文明经商,合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准拉客、宰客,不得销售国家管制物品及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出售霉变食品。 十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以下情况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定一致同意合同变更或解除的。 2、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要求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可解除协议。乙方同意甲方仅按实际经营时间收取租金,同时甲方按未经营时间折算成相关租赁费退还乙方,其它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一方违约,经对方书面通知X日内未纠正的,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予以赔偿,但法律规定可以免责的除外。 十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到期后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撤离租赁标的的属非法占有,甲方将没收乙方合同履约保证X仲裁,因此引起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规定进行非法转让的,按其取得的转让金承担违约金。 3、乙方在其租赁的经营场所范围外乱搭乱建、乱摆乱放,按其所占面积每平方米XX处以违约金。 十四、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国家有关规定。 十五、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交纳租金的,按应交纳数每天千X之五计算违约金,超过约定期限X天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定解决,协定一致后必须形成书面材料为有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X份,经签字或盖章有效,甲、乙双方各执X份,甲方主管部门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产生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龙潭景区五潭经营点店面租赁合同(样本) X公司龙潭景区管理处 乙方: 身份证: 为了繁荣旅游市场经济,加强管理,经甲X公司批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乙方租赁甲方以下标的及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X年X),标的免租装修期X日。 二、租赁标的及经营范围 (一)店面1:龙潭景区五潭游客休息亭店面,经营项目:冷饮、矿泉水、旅游纪念品、土特产。根据景区经营X体规划,保护景区绿色生态,不得经营餐饮、烧烤及有异味的水果,并严禁出售违禁物品、管制刀具等。 (二)店面2:五潭游客休息亭左侧最后一间木棚店面只能经营电脑画像。 (三)五潭电脑画像及长廊根据所占比例2.5X.5,其中长廊占X%,电脑画像占X%。 三、租金及缴纳方式: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一年租金 X(小写 X)X,下年度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到期的前一个月一次性交清。乙方同时向甲方交纳合法经营保证金X,合同期满后如无违约处理,全额返回给乙方(不计息)。 四、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经营权,或委托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并扣罚租金及保证金。经甲方书面同意除外。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准在景区内使用明火,不准乱搭乱建,并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XX,发现第二次不合格罚款X,出现三次终止合同。 六、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经营,自行承担在经营期间,工商、税收、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乙方负责责任区卫生并实行门前“三包”,不得占道、违规经营,若甲方检查安全、卫生等不合格扣罚XX/次。 七、在租赁期间乙方所添置的物品,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自行处理,甲方不接收乙方所添的任何物品。 八、乙方不得利用摊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景区管理处规定的经营范围。有关证照办理齐全,甲方不负责办理。如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检查时不达标予以处罚,甲方将有权责令乙方进行X改,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X改的,甲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九、乙方对租赁的摊位、门前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合同到期后,对所装修不得拆除,其固定部X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景区如有重大接待任务或活动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各项工作安排。甲方若发现乙方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X别对乙方处以罚款,收回店面且没收乙方保证金和租金等方式处罚。 十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标的范围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甲方可责令乙方进行X改。若未达到安全要求,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纠正意见,有权处理客户对乙方的投诉,对客户正当投诉,第一次处以XX的罚款,第二次处以XX的罚款,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直至追究其他责任。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经营,保障乙方文明、合法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自主经营。 2、乙方对其经营的物品具有完全的财产所有权。 3、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文明经商,合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准拉客、宰客,不得销售国家管制物品及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出售霉变食品。 十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以下情况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定一致同意合同变更或解除的。 2、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要求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可解除协议。乙方同意甲方仅按实际经营时间收取租金,同时甲方按未经营时间折算成相关租赁费退还乙方,其它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一方违约,经对方书面通知X日内未纠正的,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予以赔偿,但法律规定可以免责的除外。 十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到期后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撤离租赁标的的属非法占有,甲方将没收乙方合同履约保证X仲裁,因此引起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规定进行非法转让的,按其取得的转让金承担违约金。 3、乙方在其租赁的经营场所范围外乱搭乱建、乱摆乱放,按其所占面积每平方米XX处以违约金。 十四、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国家有关规定。 十五、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交纳租金的,按应交纳数每天千X之五计算违约金,超过约定期限X天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定解决,协定一致后必须形成书面材料为有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X份,经签字或盖章有效,甲、乙双方各执X份,甲方主管部门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产生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
|
联系方式: |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X-X-X 2、拍卖公司吴先生X 3、产权单位肖先生X 4、吉安市公共XXX-X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