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转让车辆经评估机构现场静态观察内部设施外观完X,车辆X体结构、外观较好,车辆内部中控台、仪表盘、座椅、扶手及各功能键等电器设备设施较齐全,启动后,发动机工作正常,车辆怠速等各工况运转平稳,中控台仪表显示功能及电气设备工作较正常。 二、本次转让车辆以实际状况和勘验时状况为准,公告中车辆公里数以移交时公里数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X,现停放在阿拉尔市大学生创业园院内。 三、本次转让车辆评估值含增值税价。 四、车辆所有权人(阿拉尔市X)根据《合并协议》已合并至转让方,车辆所有权人名称尚未变更,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及车辆所有权人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事宜。 五、本次资产处置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X继续履行。 六、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车辆进行踏勘,报名前须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等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七、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X尽职调查,充X估计二手车市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了解车况、车辆性能、质量、权属和欠费等信息。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X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八、其他详见《评估报告》《车辆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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