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黑龙江 2025-02-12
项目名称 |
鹤嫩公路 1处X公顷土地出租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X 5 年 2 月 X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X站显示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 5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鹤嫩公路 X公里处 东侧土地 X公顷及西侧土地X公顷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资产招租 |
所在层数 |
- |
||
租赁面积 |
X公顷 |
租赁期限 |
租期至 X年X月X日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 |
履约保证金 |
X X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闲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出租标的共包括 2个地块,合计X公顷,X别为鹤嫩公路X公里处东侧土地X公顷和西侧土地X公顷,具体位置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
其他情况 |
1、出租标的种植品种面积须符合五大连池市关于种植农作物比例的要求。 2、租赁 标的 农业耕地 用途 、 使用性质 及 区域不得更改,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现状。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取得纸质答复。 3、租赁 期内,标的 承租方 不得转包、 不得抵押质押、 不得弃耕。 4、出租方按照五大连池市相关部门确定的补贴种类、种植面积、发放标准申报农业补贴资金,并按规定发放给承租方。承租方有义务配合出租方申报农业补贴资金, 部X农业补贴资金按 X公顷计。 5、 标的承租方需另行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XX ,履约保证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出现违反《 农用土地出租 合同》约定等现象 ( 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 农用土地出租 合同 》 ), 该笔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 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XX/年 |
||||
评估基准日 |
X 5 年 1 月 X 日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 东宇振业资产评估 X |
|||||
租金底价 |
X X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黑龙X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X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X、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党委会会议记录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黑龙X |
|||||
特别 告知 |
1、 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 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X。 4、 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农用土地 出租 合同》,并严格履行《农用土地 出租 合同》中的条款。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X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农用土地 出租 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 履约保证金 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农用土地 出租 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农用土地 出租 包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 履约保证金 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 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标的交割 |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 农用土地 出租 合同 》中约定 , 租赁期限自签订 《 农用土地 出租 合同 》 之日起至 X年X月X日 。 2、 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 3、 在租赁期限内, 承租方须对租赁标的耕地的安全生产、防火、防汛巡查和初步处置负责。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 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按照下发至承租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X别将 成交价款 及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 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 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后 应在 次日起 X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 农用土地 出租 合同 》。 《 农用土地 出租 合同 》 生效后 3个工作日内, 承租方 须 另行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XX 。 3、 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农用土地 出租 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 或 5个工作日内, 将 成交价款 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出租方不提供交易价款发票。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 X( ww w.e jy3 6 5 . com )的 《 e 交 易 X竞价交易规则》 、 《 X产权交易 操 作指南》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X页页首 “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X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 先生 X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X站( ***出租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 X X人民币。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 1 7 时 XXX秒 ,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X,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X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 农用土地 出租 合同 》的;( 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X) |
X |
||
自由竞价时间 |
X 5 年 2 月 X 日 X X站显示为准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X |
|||
服务费 |
由 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附件 1: 标的照片.rar 附件 2: 交易须知.doc 附件 3: 农用土地出租合同.docx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孙 女士 X-X X 、 杨先生 X-X X |
||||
监督电话 |
X-X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X-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 |
|||||
合作机构 |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