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27010-2025122-2号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澄府〔2025〕261号)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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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27010-2025122-2号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澄府〔2025〕261号)

    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海南   2025-09-08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27010-2025122-2号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澄府〔2025〕261号)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澄迈

    关于X-X-2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澄迈县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需征收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澄迈

    一、征收范围

    X-X-2地块位于澄迈用地总面积:X.X亩(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拟征收集体土地:X.X亩(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涉及才吉村委会东水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拟开发用途

    拟征收作为X-X-2地块项目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医疗卫生X村道路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老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和四、其他事项

    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X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向老城:曾先生,联系电话X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X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澄府〔X〕X号示意图附件

    澄迈        

    X9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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