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西 2025-04-18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及涉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X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规范涉企执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年6月X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具体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方面问题
1.行政许可方面。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违规设立或变相设立行政许可的问题。
2.行政检查方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行政检查事项没有及时清理调X导致的乱检查问题;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的问题;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的问题;检查方式不合理不规范,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的问题。
3.行政处罚方面。对企业处罚依据适用不准确的问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问题;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的问题。
4.行政强制方面。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问题。
5.涉企规范性文件方面。违法制发阻碍企业公平竞争、损害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的问题。
(二)重点X治涉企执法领域三方面突出问题
1.聚焦X治违规异地执法问题。坚持属地管辖原则,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协作机制,严禁超越法定职权、违规异地执法。
2.聚焦X治趋利性执法问题。紧盯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问题,严禁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严禁将考核考评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没收入挂钩,严查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吃拿卡要”、谋取利益等行为。
3.聚焦X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按照法律法规明确收费、罚款、检查、查封事项、依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严禁擅自增设事项,提高标准、金额、频次,扩大范围等。
三、其他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专项行动及X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依法不应受理的其他问题,不予受理。
(二)线索举报人要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如有相关证据材料,可一并提交),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线索受理方式
相关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1.书面投诉举报:邮寄地址为桂X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收(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1号),邮编X。请在信封注明“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2.电话投诉举报X—X。
3.邮件投诉举报X@guilin.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4.通过“X”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