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无锡市江X悟空村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回填土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年无锡市江X悟空村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回填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X年无锡市江X悟空村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回填土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地址:X"" style="line-height: X%;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X.5pt;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yes="">江阴市青阳
2.1.2规模:本项目为X年无锡市江X悟空村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回填土项目,土方回填量约X立方米。
2.1.3最低限价:XX(单价最低限价为 XX/立方米)
2.1.4工期要求:X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X5年 5 月X日(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X5 年 X 月X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土方回填量约3XX立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X施工总承包X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X,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X(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X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X,X与本XX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X段发包或X期施工的情X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X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X;
√ 自 X3年 4 月 X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X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X4年 4 月 X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X5年 1 月 X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X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行政监督本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X不接受其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XX5年 4 月 X 日 X 时 XX至X5年 5 月 X 日 X 时 X X;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至“江阴市公XX”使用“江苏CA 数字证书”会员系统登录获取。
4.3工具软件使用费X X,投标人X上支付方式支付。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注明:保证金只能使用电子保函)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X X。
5.3电子保函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6.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X5 年 5 月 X 日 X 时 X X。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其他评审方式(经评审的最高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X、其他
(1)项目负责人X开标会议。
(2)所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必须通X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若CA无法登录系统,需要进行会员注册,并绑定CA锁。
(4)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X、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Xt>
地 址:江阴市旌阳大厦
邮 编: X
联 系 人:Xt>张先生
电 话:X-XX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江阴市大桥北路X号4楼
邮 编: X
联 系 人:Xt> 查军刚
电 话: X
X5年 4月 X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