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捷宏X受南京市栖X(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栖霞区城市内涝场景安全风险评估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编号:JH(X)-X(HTX)-DLX
2.项目内容及预算
2.1采购需求:开展栖霞区城市内涝场景安全风险评估,包含行政区、仙林大学城、经开区,范围约X平方公里。X工作要求,各区风险评估按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X月底完成物联感知设备布点方案,成果(含空间数据等电子档)汇总至南X,具体内容详见相关技术要求。
2.2采购预算:X.8X
采购控制价:X.8X
2.3 服务期:X工作要求,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并通过专家评审,X月底完成物联感知设备布点方案。
2.4 (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X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X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X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X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格式见文件附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3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4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X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除以采购金额千X之五以上千X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X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X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X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X"(***人、重大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6.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7.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X份(X份正本、X份副本)、电子版磋商文件X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电子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8.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磋商文件提供: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X年9月X日-X年9月X日上午XX时至XX时,下午XX时至XX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指定地点(南京市太平南路X号凤凰和睿大厦X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用为XX/份,售后不退。
(2)磋商公告期限X个工作日。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X”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9.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址:X(南京市太平南路X号X楼第一会议室)
开始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X年9月X日上午9时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X年9月X日上午9时XX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X.其他补充事宜
X.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X〕X号)有X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X“信用南京”(***京公共采购X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磋商文件,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X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X“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X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X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X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X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X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开标一览表、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X-X;供应商可X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X.2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X〕5号)有关规定,本章3.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信用承诺书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3.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本章3.1条、2.7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X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X.3 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X.4 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X.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Xn>王健
联系电话:X
地址:X/span>号
X.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Xpan>
联系电话:X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X号凤凰和睿大厦X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