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浙江 2024-09-19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社发〔X〕X号)等文件精神,经申报、审核、征求意见等程序,现对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给予记功的事业单位拟记功对象并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X年9月X日起至9月X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中共庆X县委组织部、庆X县X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X-X,X-X。
通信地址:X3楼公务员管理科,庆X县濛洲街X号X楼X-X室庆X县人力资源和X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邮政编码X。
中共庆X县委组织部
庆X县人力资源和X
X年9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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