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关于启东市崇启大桥至三和港长江岸线X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启东市崇启大桥至三和港长江岸线X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X】X号)的相关规定,X于X年X月X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主持召开了启东市崇启大桥至三和港长江岸线X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将启东市崇启大桥至三和港长江岸线X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X。

X地址:启东市兴龙路1号科技创业园三楼

联系人:X>

联系电话X

电子邮箱:

X

X年1月X日

附件:

  1. 启东市崇启大桥至三和港长江岸线X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 启东市崇启大桥至三和港长江岸线X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 启东市崇启大桥至三和港长江岸线X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