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草原防火“天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无人机巡护监测体系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草原防火“天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无人机巡护监测体系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X年X月X日 X时XX(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X-X
项目名称:锦州市草原防火“天空地”一体化建设项目-无人机巡护监测体系采购
包组编号X
预算金额(X)X,X,X.X
最高限价(X)X,X,X.X
多旋翼无人机系统8套,其中锦州市2套,义县3套,凌海市3套。包含便携式地面站、可见光云台,热成像红外吊舱等多个挂载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X日内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X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X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X〕X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X年X月X日 X时XX至X年X月X日 X时XX(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Xle="text-align: left;margin-left: Xpt; text-indentX; line-height: Xpt; align=" left">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X年X月X日 X时XX(北京时间)
地点X(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X-X)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X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X。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X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X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X-X-X),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本项目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X采购相关通知。
3、请随时关X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林X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X号
联系方式: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X-X号
联系方式:X-X
邮箱地址:X="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XpXn>
开户行:账户名称:
账号: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n>符女士
电 话: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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