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5-03-04
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PTX |
---|---|
名称 | 平X大楼、原饮服公司照相馆三层等8处房产X别出租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X-X-X |
挂牌结束日期 | X-X-X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曹先生 |
联系电话 | X-X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X号中山大厦A座X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X |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1.租赁标的:平X大楼、原饮服公司照相馆三层等8处房产,X别出租。租赁标的具体情况详见《租赁标的情况表》。
租赁标的情况表
序号 |
租赁标的 |
建筑面积(约,㎡) |
首年月租金挂牌价(X) |
租赁期限 (月) |
竞价保证金 (X) |
证载用途 |
1 |
平X海坛东路X号 X大楼一层店面) |
X.X |
X |
X |
X |
办公 |
2 |
平X海坛东路X-1号 X大楼一层店面) |
X.X |
X |
X |
X |
办公 |
3 |
平X海坛东路X-2号 X大楼一层店面) |
X.X |
X |
X |
X |
办公 |
4 |
平X海坛东路X-3号 X大楼一层店面) |
X.X |
X |
X |
X |
办公 |
5 |
平X海坛东路X-5号 X大楼一层店面) |
X.X |
X |
X |
X |
办公 |
6 |
平X海坛东路X-6号 X大楼一层店面) |
X.X |
X |
X |
X |
办公 |
7 |
平X海坛东路X-9号 X大楼一层店面) |
X.X |
X |
X |
X |
办公 |
8 |
平X海坛东路X-8号X三层办公区 X照相馆三层) |
X.X |
X |
X |
X |
商业 |
租赁标的均有不动产权证,其中租赁标的1-7与X大楼其他楼层共用一本不动产权证,无单独产权证。租赁标的8X海坛东路X-8号X原饮服公司照相馆其他楼层共用一本不动产权证,无单独产权证。
上述租赁标的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仅供参考X和建筑面积以现状为准,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X。
1.2.租赁期限X个月(含1个月免租期)。具体租赁起止时间以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3.挂牌底价:具体详见《租赁标的情况表》。挂牌价为首年月租金底价。租金不含物业、水、电等费用。
1.4.租赁用途X):租赁标的1-7证载用途为办公,租赁标的8证载用途为商业。不得经营高污染、高噪音等扰民行业或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业。承租方须遵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规定。
1.5.免租期X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免租期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免租期内租赁场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6.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方式:按先交租金后使用、季度交纳租金的原则。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署后3日内缴交首季度租金,之后,承租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前X日内支付下一季度租金。首年月租金为竞价成交价,后续每年月租金单价从第二年(含)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1.7.履约保证金(押金):以实际成交价的首年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得冲抵租金及其他费用;租赁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8.合同签署
1.8.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产权交易机构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租赁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福建省失信被X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中X(***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2.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承租方需依法经营,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出租用途。
3.2.本租赁标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承租方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出租方办公场所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3.3.租赁标的涉及到水、电表立户、电力扩容等问题由承租方自行处理,竞租人(承租方)应在参与竞价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核实办理流程,并在X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审批、卫生、环保、消防验收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等营业所需证照)。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的装修事宜,应按《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有关证照而不能开业的,与产权交易机构、经纪机构和出租方无关,承租方仍须继续执行《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否则按违约处理。
3.4.租赁标的交付日期由出租方确定,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导致租赁标的的交付日期延迟的,所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5.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竞价方式: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X年3月X日X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产权交易机构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第1.1项《租赁标的情况表》。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X,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X行营业部,开户账号X】。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人资格。 5.3.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租X(***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租人的账户。竞租人X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产权交易机构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 六、公告期限:X年3月4日至X年3月X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则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至X年2月X日,顺延期间征集到竞租人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八、联系方式 电话X-X、X;监督电话X-X 地址:X6号楼、福州市湖东路中山大厦A座X层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