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乡村工匠“双百双X实施方案》(农乡振发〔X〕2号),经个人申请,各街道办事处、X和区级有关部X、区科学技术和工X、区人力资源和X、区住房和X、区文化和X、区妇联联合审议,拟认定刘健康等X名乡村工匠为X年度区级乡村工匠。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X年X月X 日(星期五)至X年X月X 日(星期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X Xp >附件:X年度拟定区级乡村工匠公示名单.xlsx
西安市鄠邑区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