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安徽 2024-11-21
宗地编号: | 庆自然出字〔X〕X号 | 宗地总面积: | X.X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华圣路,西至文苑河东侧公园绿地,南至华中东路,北至支路一 | ||
年限: | X年 | 容积率: | 1.X< 并且 ≤1.X | 建筑密度(%): | ≤X.X | ||
绿化率(%): | X.X≤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X.X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XX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XBAX | |||
起始价: | XX | 加价幅度: | XX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X年X月X日 至 X年X月X日 到 安庆市自然资X(天柱山西路X号)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X年X月X日 至 X年X月X日 到 安庆市自然资X(天柱山西路X号) X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X X年X月X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X将在 X年X月X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X年X月X日 在 安庆市公共X(龙山路X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在地块内配建一处养老服务设施,每百户不低于X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X平方米,非独立占地;配套建设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X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X平方米,独立占地;一处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X平方米,鼓励和幼儿园合建。以上建筑竣工验收合格后,X。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X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X期付款。如X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X%(含竞买保证金),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超出签订出让合同后1年的,须在一年内付清余款)。
3.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2个月内,向市自然资X申报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在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最迟不得超过交地后一年),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全部竣工(主体结构封顶)。否则,视为违约,每延迟一日,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的出让金总额的千X之一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4.竞得人在地块X有关规定参与房票安置。
5.该地块可试点立体生态住宅,若试点立体生态住宅按照《安庆市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执行。
6.地块规划建设应满足住建部门对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及人防部X建设的有关要求。
7.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后X天内 市土X向竞得人办理净地(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8.如不足2家报名,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申请人应于X年X月X日XX前到安庆市自然资X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X年X月X日XX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X将在X年X月X日XX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X 系 人:X
联系电话X
开户单位:安庆市自然资X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X
开户账号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4]0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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