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服务范围为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街道办事处冬季供暖煤、锅炉设备维修、检炉费用及供暖系统等X体承包供暖服务。
★二、中标单位合同签订生效后,进入锅炉房现场,进行供暖的准备工作(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三、具体要求:
1、煤、锅炉设备维修、检炉费用、供热管线检测与维修及供暖系统等X体承包,供暖期间供暖范围内的所有区域必须达到地方相关规定的室温标准。保证供暖质量和服务质量。待供暖期承包期满,中标供应商所使用的房屋、设备、供暖系统等保持正常使用状态移交给招标单位。
2、中标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中标供应商对锅炉设备(含烟管、冷壁管、前炉拱和循环泵等)等相关系统负责义务保养。
4、对于取暖日常检修,中标单位应及时抢修恢复供暖。
5、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其工作场所依法管理,对其不当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批评教育。应严格遵守招标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如出现违纪,招标单位有权对违纪人员处理,并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中标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服务地点内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7、中标供应商在供暖期间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用电用火规定,防止火灾发生,防止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8、中标供应商做好供暖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处理报修和投诉。
9、中标供应商不得无故单方面停止供暖,如有原因应提前通知招标单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X、中标供应商自行采购供暖煤以保证供暖X标准的低硫煤,如国家权威质检机构检测含硫量超标,罚款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自行备铲车上煤。
X、中标供应商负责司炉工、除渣工、维修工等工作人员的招聘选任工作,保证工证齐全,持证上岗,中标供应商负担其工资发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招标单位无关。(中标供应商所选任的员工上岗工作前,应提供中标供应商与员工所签订的雇佣或劳动合同。)
X、中标供应商要为工作人员购买保险,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一旦出现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招标单位无关。
X、中标供应商在供暖期间接受招标单位派驻的人员进行监督和协调。由于中标供应商人为因素造成的供暖质量不达标等重大事件,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