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太和县宋唐河等5个灌区项目勘察设计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太和县宋唐河等5个灌区项目勘察设计
二、项目编号: FYXSLX
三、首次发布时间: X年X月X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近日收到部X投标人关于本项目
招标文件部X条款的疑问,现予以统一回复如下: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条要求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类似项目指“X总投资XX及以上的X(含续建配套)勘察(测)设计项目”)。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农水〔X〕X号):“中型灌区项目前期工作程序一般X为项目立项建议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两个阶段 ,项目实施方案应当由具有相应水利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因此,安徽省境内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设计均按照实施方案进行编制,实施方案设计深度等同初步设计。请问:我单位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和“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是否可认定为满足招标文件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答:满足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附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签章)
日期: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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