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刘沟村集体土地三年使用权(挂牌披露)_采购与招标网
找项目,采招圈比人脉靠谱! 立即下载
  •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刘沟村集体土地三年使用权(挂牌披露)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山东   2024-11-21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刘沟村集体土地三年使用权(挂牌披露)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SWZCXH
    项目名称 枣庄市薛X刘沟村集体土地三年使用权
    资产类别 土地使用权
    转让方名称 枣庄市薛X刘沟村村民委员会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1.XX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X-X-X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如不遵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满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或一次性签约租赁期不得高于三年。

    免费注册会员可以查看免费信息,了解更多服务内容请进入客服中心,您在使用本网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拨打下面的电话。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

      相关推荐

0
109100067309307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