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出具X%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应具备询价产品的加工制造资质,并提供询价产品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询价。 2.2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有X年至X年8月底询价产品的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都须提供相应证明(业绩证明资料包括本供应商销售合同或采购订单(必须是参与供应商的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包括盖章与签字)、供货范围部X,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提供业绩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若业绩证明为采购订单的,需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销售发票。 2.3供应商不得X站(***被列入“
失信惩戒”名单,供应商不得在“中X”(***列入“被执行人信息”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XX负面清单、黑名单和预警清单; 2.4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X安全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