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连云港X市场举办本次粳稻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方式
本次竞价交易通X新版地储交易系统进行,X年X月X日 XX X”→“交易”→“江苏”→“连云港X市场采购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标的基本情况
品种X5年连云港新产粳稻
数量:X吨(单个标的误差±1%),X2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2.本次交易详细清单如附件。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及补充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3.本次委托采购标的底价为采购方散装车板价,粳稻:2X0X/吨(详见交易清单),竞拍增减价幅度2X/吨。
4.交收地点X指定仓门口(新海粮库院内东侧)。
三、质量评定方法
3.1委托方质量要求以公告中质量要求为准,供货方需在货到委托方指定的供货地点后接受委托方的抽样检验。
3.2品质要求:中标方轮入粳稻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采购品种为X年连云港新产粳稻,国标二等及以上①出糙率≥X.0%;②水X≤X.5%,以X.5%为基准,每超0.1%扣量0.X%,水X>X.5%有权拒收;③出米率≥X.0%,X.0%≤出米率<X.0%,扣量1.5%;④X精米率≥X.0%,以标准规定的X精米率限量为基础,每低2个百X点,扣量1.5%,低不足2个百X点的,不计扣量;高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⑤杂质过筛,筛下物随车带回,杂质>2.0%的拒收;⑥黄粒米≤1.0%;⑦色泽、气味正常;⑧谷外糙米≤2.0%;⑨互混率≤5.0%;⑩食品安全指标:合格;其他质量指标符合国家中等及以上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中标方供货的粮食不得为陈粮或其他储备轮换粮。
入库粮食必须符合标的清单相关指标并符合存储条件,指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拒收。食品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由中标方负责。如发现有陈粮混入作退货处理,后果供货方自负。供货方货到采购方库内,采购方按车次进行质检化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接收方有权拒收。
四、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五、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XX/吨和履约保证金X0X/吨,合计共X0X/吨。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X行营业部
账号X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5‰向中标方收取(手续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六、交割及结算
1.竞价交易成交后,委托方应及时通过交易系统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如委托方不及时签订采购合同,按委托方违约处理。
2.交收方式:委托江苏市场进行结算,委托方将货款汇入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指定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申请开具提货单,中标方在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提货单后,凭提货单和身份证明到委托方指定库点交货,经委托方逐车化验合格后入库。供货方须在X年X月3日至X年X月5日期间完成交货,X年X月X日前须完成合同量的X%。凡未按时交货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未完成部X的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剩余未完成供货部X的购销合同。
3.结算方式及保证金清退:线上交割,单个标的交货结束,供货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是个人,则需提供种粮大户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无需提供发票),经双方线上验收确认完毕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并由江苏市场清退供货方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1.《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X,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认同相关内容并须切实履行。
2.质量纠纷处理相关约定:发生质量纠纷时,委托方应在检测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货方和相关X市场提送《会验通知单》,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供货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供货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损失。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相关X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委托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相关X市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联系方式
张主任 X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交易业务: 张 明 X 李佩璇 X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X 会员报名X-X 资金财务X-X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X。 X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