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X
各投标人:Xn>
经研究,对咸宁市咸安区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咸宁市咸安区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标段名称)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中原文“监理服务期至少不低于 X 天,最终以项目结算审计、竣工备案和甲方相关要求为准。)日历天。”现修改为”监理服务期至少不低于 450 天,最终以项目结算审计、竣工备案和甲方相关要求为准。)日历天。”
特此公告!
招标人:Xn>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X
招标代理:
X 年 X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