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辽宁 2025-11-03
| 项目编号 | GRXLNX-6 |
|---|---|
| 项目名称 | (X)X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X-1车库转让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X |
| 挂牌价格 | XX(人民币X) |
|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X-X-X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X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房产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标的所有权X,产权清晰,无法律纠纷。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房产的基础设施情况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沈交所及转让方对房产相关设施的完X性、使用性及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资产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X%缴纳摘牌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缴纳价款的一部X,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4、受让方交齐全部价款后,转让方将标的资产现有手续移交给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已对本次转让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风险了解清楚,须知悉并认可房产存在无法办理过户的情况,对此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并参与受让,自愿承担参与本次受让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如受让方在购买后能够办理产权证明和过户手续,则转让方承诺配合受让方进行办理,并出具相关合法手续;办理产权证明和过户手续过程需要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转让方应付税费)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缴纳,转让方不承担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 5、成交之后由转让方为受让方开具价款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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