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 河南 2025-07-01
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X关于确定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医保办函〔X〕X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审核,现将第十批企业申报的集中带量采购备选药品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截至6月X日前申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提出申/投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申/投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企业名称+第十批备选药品申/投诉材料”,逾期以及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X年7月1日至7月3日 邮 X
X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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