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水利桥梁 安徽 2024-12-11
X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禹会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 X.X公顷,范围主要X布于长青X。具体X布区域详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造成水土流失。 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 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X地种植方式。
四、在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和经济林、X地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取修建水平梯田、水平阶、鱼鳞坑、保留原生植被带等水土保持措施。禁止顺坡种植。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禹会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X布 示意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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