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X家集区X项目(项目编号X),现澄清如下: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X.XX,暂列金额X.4X(税后X暂估价0X,暂列金跟暂估价均需计税,最高投标限价
备案表随招标文件同步公开”与合同专用条款中X.8“暂列金额为X.4X”不一致,以暂列金额X.4X(税后)为准。
2、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备注: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X,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因未及时查看此答疑澄清文件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答疑澄清为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说明,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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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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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XXX
附件:淮南市谢家集区X项目答疑澄清(一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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