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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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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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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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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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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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X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类似项目管理或咨询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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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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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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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供应商不得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供应商不得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④供应商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中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近三年(X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 ⑦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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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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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经理(1人):应具有8年以上管理服务经验;须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②需提供至少3位专业人员进行全程现场跟踪服务;服务团队人员固定,专职服务于本项目,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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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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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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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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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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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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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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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X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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