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含氟有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项目,现采用内部公开方式(“渤化易采-商机汇”)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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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名称:长芦含氟有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二期
二、项目地址:X:合同生效后X个自然日,投标单位可优化工期时间。
四、招标内容:
长芦含氟有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二期按照最新设计规范的要求,包括不限于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合后续阶段的设计咨询等服务。具体详见技术部X。
五、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X、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X)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注册资金不小于XX。
六、业绩要求
具有于X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化工XX设计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单,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名称、服务范围等内容。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X年7月4日8点XX前提交至渤X。
八、招标联系人、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地址:X编X 联系人:XX
九、评标方法:公平、公正、公开,合理低价(考虑工期、价格、售后服务及承诺)
十、评标单位:X招标领导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