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XX专业乙级及以上或设计资质,
(2)投标人具备X(X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X总承包能力。
(3)投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的工作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且满足本招标书的资质要求。本项目招投标环节只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进行办理,投标文件中所有签字盖章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联合体协议书除外)。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X工,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编入投标文件内;
③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2 投标X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①X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X师或国家注册X师(给水排水)或具备给排X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任意类似业绩之一:
(A
(B)设计业绩要求:以设计负责人身X设计业绩(含EPC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C)施工业绩要求: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X施工业绩(含EPC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
业绩有效期自X年1月1日起(注:①施X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施X总承包业绩提供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方四方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
③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系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X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X师或国家注册X师(给水排水)或具备给排X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5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6
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X,如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X(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X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X,X与本XX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X段发包或X期施工的情X规模在其执业范围之内。
(7)投标人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X年X月-X年 X月,并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XX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X岁)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8)
3.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业绩要求(以下任意业绩之一):
(A
(B)设计业绩要求:企X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企X施工业绩;
业绩有效期自X年1月1日起(注:①施X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②施X总承包业绩提供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方四方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
3.4信誉要求:
(1
(2)在泰X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X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X包);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