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浙江 2024-06-19
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X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范围内设备供货、调试并通过验收(含验收的时间,不含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时间)。
3.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1.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X站***/span>查询为准)。
2.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正式授权书),制造商(包括代理商代理的制造商)具有完成防爆叉车制造、检验检测、现场安装、缺陷修复和售后服务相适应的能力。
3. 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自X年1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所投品牌3吨及以上防爆蓄电池叉车的供货业绩(制造商的销售业绩可作为其授权代理商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供货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X包转包。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X电子招X、X站(***ww/)X-
2. :X年6月X日至X年6月X日X时XX。
3.
4. 招标文件售价:X.XX,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5.原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如继续参与本项目,无需再次缴费,请及时登录“浙江海港投标管家”点击“立即购买”,确认“继续参与本项目”。
1. 金额:X。
2. 投标人应于X年7月1日X时X
3.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X年7月3日9时XX。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X年7月3日 9时XX),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X。
本次招标将于X年7月3日9时XX在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X号宁波港大厦X楼开评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X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X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X公告。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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