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后街村农场办公室东X米消防支队X.X平方米房屋及8.7亩院落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X
0
项目编码: |
X-CY/X-X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后街村农场办公室东X米消防支队X.X平方米房屋及8.7亩院落出租 |
细X类别: |
办公用房 |
坐落(地址): |
朝阳区东坝乡后街村北(西城苗圃北侧)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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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平方米): |
X.X |
房屋使用现状: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地区消防安全救援工作 |
附属设施: |
无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X
| 否 |
他项权利人: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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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利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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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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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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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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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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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年): |
一年 |
拟出让用途: |
地区消防安全救援工作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X): |
X-X-X |
截止X): |
X-X-X |
挂牌总金额(X): |
X |
披露方式: |
北京X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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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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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X): |
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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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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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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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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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价格(X): |
X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0.XX/平方米/日(租金按建筑面积计,不含物业管理费),无递增;租金每年支付一次,上付款。 2. 无免租期。 3.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出让方房屋实际交付为准,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4.未经X部门的批准,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让方在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饰。
5.在租赁期内,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要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且不享受拆迁补偿。 6.在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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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需为公安机关下辖单位;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标的项目业态为便民服务(消防队),项目用途为地区消防安全救援工作。 2.该标的所占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规划绿地。此项目在我乡减量地块范围。 3.
项目四至X东至后街村林地,西至后街北路,南至西城苗圃路北侧,北至后街村林地。 4.该项目出租房屋位于东坝乡后街村北(西城苗圃北侧),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院落面积为8.7亩,为地上一层。
5.该标的尚未取X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6.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出让方和受让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承租方纳税纳统地点需为北京市朝阳区。 8.该项目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让,在合同到期后,由出让方于X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8.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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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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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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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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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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