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海缆在线监测系统品类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X-CNCCC-HW-GK-X/X
主要技术规格
包括:温度监测模块、扰动监测模块、应力监测模块、海缆埋深监测系统、海缆冲刷监测系统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货确认单签订后X天内将订单全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场地。
交货数量
预估海缆在线监测系统采购数量为X套含各类监测模块(后续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X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X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集成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X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X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集成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集成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X(ISOX)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光纤传感或海缆在线监测设备的生产或制造),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X站(***国外体系查询不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X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海缆监测系统的供货业绩,且满足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X)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及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含: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有清单须提供。发票须体现发票号、物资名称、买方卖方信息;发票应包含合同号或订单号,或发票金额与合同或订单金额一致)或买方接收证明或验收证明等,买方接收证明或验收证明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若合同为年度/项目协议,除提供协议文本外,还应至少提供该协议对应的至少1个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一个订单视为1个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信息公开: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X(***)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X-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