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陕西 2024-07-04
汉中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汉中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共服务资金X.2X,招标人为汉中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主副食供应商招标,内容包括米面油(大米、面粉、食用油)类,果蔬类(蔬菜、水果)鲜肉类(猪肉、牛羊肉、禽类等)、水产冻货类(水产品、冷冻肉类及其他冷冻食品等)、蛋奶饮料即食类、干菜调料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X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X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X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税务代收社保的税收缴纳凭证不作为符合本条规定的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若为产品生产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销售商的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8)
9)供应商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X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X)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X4年7月5日08时XX到X年7月9日18时XX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3XX一套。谢绝邮寄。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须提供投标企业介绍信,授权书,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X年7月X日X时XX
递交方式: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南门临街商X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X年7月X日X时XX
开标地址:X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南门临街商X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须将甲方采购物品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遵守甲方单位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中某单位纪委。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Xn>汉中某单位
地址:X台区
联系人:Xn>纪先生
电话:X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X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南门临街商铺二楼
联系人:Xn>王宁
电话:X-X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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