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湖北 2024-06-21
崇阳县国有X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咸宁市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和《咸宁市国有X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崇阳县崇阳县自然资X定于X4年6月X日至X4年7月X日,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X上交易系统(http://X.X.X.3X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
地块简介(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地块编号 | |
宗地位置 | 崇阳经济开发区 |
土地面积(㎡) | X.3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 |
准入产业及相关指标 | 投资产业必须符合开发区X,属国家鼓励类或省、市优先发展产业;项目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XX/亩,亩均税收不低于XX/亩。 |
规划指标 | 规划设计按照出让公告的设计方案执行,容积率≥1.X,建筑密度≥X.9%,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
环境保护指标 | ①空间准入标准,符合开发区城划“三线一单”管理要求;②污染物排放标准 ,符合国标及地方行业标准;③环境质量控制标准,符合行业环境质量管控标准。④行业准入标准,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X指导目标》和《崇阳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出让年限 | X年 |
竞买保证金 (或提交相应银行保函) | XX |
挂牌起始价 | XX |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X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2.
3.规划设计按照出让公告的设计方案执行,容积率≥1.X,建筑密度≥X.9%,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4.
5.在咸宁市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纳的、有闲置土地及其他违法用地X相关部门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组织不得参加本次
三、本次国有X上挂牌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XX上交易系统进行,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4年7月X日
开 户 X
账户名称:崇X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X、加保证金随机账号
X上报价截止时间为X4年7月X日上午9时XX,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加价的,X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崇阳县公共XX上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七、崇阳县公共X
八、如果在使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X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X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1.X上技术咨询电话:
吴先生: X-X
地址:X部
2.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李先生:X
地址:XA座X层
崇阳县公共X
X4年6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