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某型防爆转运车防爆认证(第二次)
二、主要内容
完成某型防爆转运车的防爆认证并发放证书。
三、对接方式
本项目采取线下对接,所有信息必须脱密,保密责任由提供方负责,资料审核通过后,通知进行下一步事宜。
截止日期X年6月X日。
四、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2.具有防爆认证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询价;仅接受产品直接生产厂家谈判询价,不接受代理商的询价响应。
五、联系方式
采购方:X研究所
地址:X 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