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自然资源局洛宁县涧口乡梅鹿山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4-410328-04-05-448078)招标公告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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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宁县自然资源局洛宁县涧口乡梅鹿山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4-410328-04-05-448078)招标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河南   2024-06-25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洛宁县自然资源局洛宁县涧口乡梅鹿山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4-410328-04-05-448078)招标公告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洛宁县X洛宁县涧口乡梅鹿山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X项目(项目代码X-X-X-X-X)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洛宁县X洛宁县涧口乡梅鹿山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X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宁县X,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X洛宁县涧口乡梅鹿山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X项目

    (项目代码X-X-X-X-X);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宁公开-X-X

    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X)X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X.XX;

    2.4、建设地址:X2.5、项目概况:洛宁县涧口乡梅鹿山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X,项目主要内容XX、废石堆边坡X、废X、干X、X等;

    2.6、标段划X:本项目共划X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X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8、工期X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X、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X、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

    2.X、扬尘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X、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X]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X(X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印章。)

    3.2、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印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地质或水工环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印章。)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X〕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

    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X上获取,请登X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X”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X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XX,登X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X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X站—办事指X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X年7月X日9时XX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X开标一室(洛宁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X使用CA 数字证书登X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X”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X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X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X(http://X.X.X.X/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X首页-办事指X-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X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X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X》、《中国招X》和《洛阳市公共X》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X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X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X号

    联 系 人:Xp>

    电    话X-X

    代理机构:X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XX1幢1-X

    联 系 人:Xp>

    电    话X

    监管部门:洛宁县X

    监管部门联系人:Xp>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X-X

    X年X月X日

    附件: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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