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应答人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1)应答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时,应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X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应答人为自然人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2、满足项目的租赁区位要求:租赁位置和面积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3、出租物产权清晰,具有独立产权或合法出租权(需提供产权证明文件)。 4、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本项目询价文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请有意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于X年X月X日X时XX至X年X月X日X时XX与采购人联系,在本公告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将报名信息登记X询价文件。逾期发送报名资料的供应商不予X名称命名,并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 3.2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X(¥0.X)。 3.3 应答文件的递交 3.3.1 本项目为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拷贝至U盘一份)。 3.3.2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X年X月X日X时XX。 3.3.3应答文件递交地点X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大东X三楼X会议室。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唱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可准时参加。 3.3.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3.3.4.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 3.3.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
五、联系方式异议渠道: 点击进入异议页面(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六、免责声明 |
七、附加项 |
招标人/X公司楚雄X公司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