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湖北 2024-06-25
项目编号: | GRXHBX-2 | 资产类别(实物): | 运输交通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方代码: | XXH |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X色: | 出让人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下X区 | 挂牌价格(X): | 8.X |
挂牌期间(天): | X | 挂牌日期: | X-X-X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X络竞价|
转让事项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相应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X : X时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 ,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X——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X——支付订单,完成对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X在收到其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2)本次转让标的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实际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提档过户手续,之后再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本标的办理过户手续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完成过户手续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本次转让标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5)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本次转让的车辆现状进行交易,车辆年检及保险有效期到期的,需通过年检及续交保险才能过户,在办理过户时,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转让方予以配合。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X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黄石众嘉评鉴字(X年)第X号至黄石众嘉评鉴字(X年)第X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若与资产实物有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款和资产正常交割。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X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X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X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X进行追责和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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