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辽宁 2024-06-25
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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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X24-X号 |
项目名称 |
房屋出租 |
转让方 |
锦州市机关X |
出租标的状况 |
出租标的为凌河区龙江北街X号,门市,建筑面积X.X平方米。 |
出租底价 |
3.XX/年,租期1年。 |
公告期起止 |
X4年6月X日至X4年7月1日 |
展示时间、地点 |
时间:X4年6月X日至6月X日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进行实地踏勘。 |
竞价方式 |
竞价 加价幅度0.1X数倍 |
竞价起止时间 |
自由报价期为X4年6月X日9时至X4年7月2日10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X4年7月2日X时起 |
保证金金额 |
0.7X |
交纳形式 |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
保证金账户 |
名称:锦州市公共X 账号:X X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请于X4年7月1日14时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执到锦州市公共XX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X5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
保证金处置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X价款。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对转让方赔偿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受让方须知 |
1.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转让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联系人 |
赵女士 |
联系电话 |
X-X X |
联系地址 |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X号 |
转让方联系人 |
赵凯 |
联系电话 |
X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