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说明 1.1 采购内容:购置高青南部新区汇聚机房1处,其消防、供电、路由情况符合机房建设要求。 1.2 项目规模:拟于高青县南部新区综合业务区,业务区范围为北至清河路,南至南环路,东至高淄路,西至芦湖路区域购置传输汇聚机房,机房面积约X-X㎡。预算金额X,X,X.XX(不含税),1,X,X.XX(含税) 1.3 成交人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人,成交份额X%。 1.4 本项目不划X采购包。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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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非省会地市房屋购置 | 次 | 1 |
二、资格要求 2.1 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2.2如供应商为开发商,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X规划许可证》X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相关部门开具的其他有X二手房,需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房产证(不动产证),或相关部门开具的其他有效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本次实行线下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X年5月1日X时XX至X年5月7日X时XX(北京时间,下同)至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X号淄博移动大院附属楼2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 3.2使用电子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法如下: 3.2.1应答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向采购方发送应答人的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相关资质扫描件(如供应商为开发商,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X规划许可证》X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相关部门开具的其他有X二手房,需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房产证(不动产证),或相关部门开具的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加按手印的扫描件。) 3.2.2采购方收到上述材料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邀请文件电子版至应答人邮箱。 3.3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被取消本项目应答资格,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X(¥0.XX)X。 3.5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X年5月9日9时XX,地点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X号淄博移动大院附属楼2楼会议室。 3.6本项目唱价将于最终报价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邀请所有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 3.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3.7.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 3.7.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应答文件的应答人递交的。 |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 五、联系方式异议渠道: 点击进入异议页面(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六、免责声明 | 七、附加项 | X公司山东X公司 X年X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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