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浙江 2024-04-29
临安区锦北街X经济合作社
三产留用地使用权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临安区锦北街X经济合作社三产留用地使用权租赁项目 竞价公告 | ||||||||
项目名称 | 临安区锦北街X经济合作社三产留用地使用权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X | |||||||
交易类型 | 场地租赁 | 交易方式 | 标的基本情况 | 位于锦北街道民主村,南临科技大道,北靠颐和山庄,地理位置优越,面积约X亩左右。(详见图纸) 本次租赁交易的场地X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权属无任何争议。经社员股东代表授权,现由锦北街X经济合作社全权对该留用地使用权对外行使租赁交易。 | ||||
租赁年限 | 4年 | 出让数量 | 约X亩左右(约X.5平方米) | |||||
起始价 | X.XXX(不含税) | 加价规则 | 1千或1千的X数倍(优先竞买人可以最高报价的同等价格参与竞价) | |||||
报名开始时间 | X4年4月X日X点XX(北京时间) | |||||||
报名结束时间 | X4年5月X日X点XX(北京时间) | |||||||
报名地点 | 有意竞买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杭州市临安区产X(X上竞价系统”自行提交报名材料 | |||||||
竞价开始时间 | X4年5月X日X点XX(北京时间) | |||||||
竞价地点 | 杭州市临安区产X(***nX/) | |||||||
自由竞价时间 | XX钟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
保证金缴纳 | 金 额:X(XX) | |||||||
账户名称:产权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 ||||||||
账 号:X-X | ||||||||
开户银行:杭州X | ||||||||
本项目的保证金将使用“招必得X”统X系统登录入口(***/)。竞买人第一X上注册才能进行关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的保证金与所竞拍项目关联,方可完成保证金缴纳。最后在线打印“缴存确认表”,并将“缴存确认表”的打印页在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报名时进行上传。 竞买保证X备案X银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人应当和竞买人一致,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X笔缴纳,不得叠加。(注意:报名前必须先缴纳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 | 竞买人收到成交确认书一周内,需一次性X经济合作社缴纳履约保证金XX(X),开户行:临安青山信用社,户名: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X经济合作社,账号X,保证金待期满后无息退还。(X经济合作社提供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 |||||||
报名须知 | 1、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⑤保证金缴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竞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④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竞买人如属国有企业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有关文件或证明X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的决议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如有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应于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承租权。 3、竞价的详细资料,竞买人可到杭州市临安区产X(***nX/)或杭州X--产权交易--临安(***hou.gov.cn/)下载。 | |||||||
付款方式 | 租赁期限及租金:共计4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约定。租金按每亩每年2X,首年租金为XX,第2年起的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第二年租金:XX*1.X=XX;第三年租金X*1.X=X.XX;第四年租金X.XX*1.X=X.XX。4年共计起拍价X.XX(不含税)。 租金的缴纳方式:租金需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缴清首年租金XX起(不含税)。租金一年一付,下一年租金须提前一个月支付。(X经济合作社提供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租金缴纳单位名称: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X经济合作社,开户行:临安青山信用社,账号: X。 | |||||||
注意事项 | 1、适用用途:适用于X时搭建工棚或具有场地经营的项目,杜绝在租赁物做违法违规事件,不允许有噪音、有污染。未经产权方同意,竞得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该场地。 2、产权方只提供场地(土地),竞得方如涉及临时建设项目的,需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报批手续及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负责。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竞得方不得在租赁期间自行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场地硬化)等,且该区块位属畜禽禁养区,不得从事畜禽养殖。 3、租赁期内,遇政府征收或规划调X(包括招商引资、拆迁等)或产权方因自身建设需要回收租赁物时,产权方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方即可,竞得方自接到通知日起X日内无条件腾空并搬离,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进行退还,产权方对竞得方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损失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包括不限于搬迁费、营业损失、装修损失等)。租赁期满后,由竞得方投资设立的所有基础设施及附属物到期后全部无偿X经济合作社所有或竞得人将租赁场地恢复原样交X经济合作社。 4、本租赁物因历史原因未能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竞得方应根据自己的情况了解本项目后酌情报名,了解后且报名的一致默认产权方无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成交后竞得方不得以无不动产证无法办理项目证明拒签合同。 5、本次项目若有原承租人,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竞得的权利。 | |||||||
产权所有人 | 名 称 | 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X经济合作社 | ||||||
联系方式 | 唐根祥 X | |||||||
交易服务单位 | 名 称 | X | ||||||
联系方式 | 乐兴 X-X | |||||||
名 称 | 杭州市公共XX | |||||||
联系方式 | 赵冠华 X-X | |||||||
监管部门 | 名 称 | 杭州市临安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
联系方式 | 陈若澜 X-X | |||||||
其他说明 | 公告中未及事项以竞价文件为准,本次代理费按实际成交价收取:XX(不含)以下收费按XX收取;XX(含)以上-XX(不含)以下收费按XX收取;XX(含)以上-XX(不含)以下收费按XX收取;XX(含)以上-XX(不含)以下收费按XX收取;XX(含)以上-XX(不含)以下收费按XX收取;XX(含)以上-XX(不含)以下收费按XX收取;XX(含)以上的收费按XX作为基础,最高不超过XX收取。代理费由竞得人支付,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