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涞X北延伸段(双丰河至站前大道段)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X〕X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X%,代建单位和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址:Xroman" new="" times="" yes="yes" single="single;">涪陵新城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涞滩河东岸沿线,设计起点位于正在建设的站前大道二期南侧涞滩河下游约Xm处,与上游站前X接顺;设计管线自北向南敷设于河道沿线规划控制绿地内,收集沿线地块污水;设计终点位于渝涪高速X挡墙结束处附近,接入下游现状污水干管,最终接入李渡大耍坝处理厂。本段设计污水干管管径为DX,总长度约X米。其中,因考虑临时性解决涞滩河西侧站前大道二期以北部X地块的污水排放问题,将从该地块采用倒虹吸管过河后接入本次设计污水干管,倒虹吸管(一备一用)共2根总长度X米,管径为DNX。
2.3 本次X投资估算额:XX
2.4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X,具体以招标X量清单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X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X 个月
2.6 标段划X(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X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X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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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X涪陵区太白大道X号 | 地址:X南岸区四公里X凯新都会B栋X-2 | ||
联系人:X |
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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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X |
刘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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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X-X | 联系电话: | X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涞X北延伸段(双丰河至站前大道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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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9.涞X北延伸段(双丰河至站前X施工图设计.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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