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农林牧渔 安徽 2024-04-29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合自然资规公告[XX]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X号令)、《合肥市国有X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自然资X决定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出让方式 |
序 号 |
宗地 座落 |
地块 编号 |
四至 范围 |
土地 面积 (亩) |
规划 用途 |
容积率 |
绿 地率 |
建筑 密度 |
起叫价 (X/亩)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拍卖 |
1 |
包河区花园大道以北、巢湖南路以东(A地块) |
详见合规设【X】X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X.X |
商业服务业 |
≤1.1 |
≥X% |
X |
X0X |
||
拍卖 |
2 |
包河区花园大道以北、巢湖南路以东(B地块) |
包河区BHX号 |
详见合规设【X】X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X.1 |
商业服务业 |
≤1.1 |
≥X% |
≤X% |
X |
XX |
拍卖 |
3 |
包河区花园大道以北、巢湖南路以东(C地块) |
包河区BHX号 |
详见合规设【X】X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X.X |
商业服务业 |
≤1.1 |
≥X% |
≤X% |
X |
XX |
拍卖 |
4 |
包河区花园大道以北、巢湖南路以东(D地块) |
包河区BHX号 |
详见合规设【X】X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X.X |
商业服务业 |
≤1.1 |
≥X% |
≤X% |
X |
XX |
拍卖 |
5 |
包河区花园大道以北、巢湖南路以东(E地块) |
包河区BHX号 |
详见合规设【X】X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X.X |
商业服务业 |
≤1.1 |
≥X% |
≤X% |
X |
XX |
拍卖 |
6 |
包河区花园大道以北、巢湖南路以东(F地块) |
包河区BHX号 |
详见合规设【X】X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X.X |
商业服务业 |
≤1.1 |
≥X% |
≤X% |
X |
XX |
拍卖 |
7 |
包河区花园大道以北、巢湖南路以东(G地块) |
包河区BHX号 |
详见合规设【X】X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X.X |
商业服务业 |
≤1.1 |
≥X% |
≤X% |
X |
XX |
拍卖 |
8 |
包河区花园大道以北、巢湖南路以东(H地块) |
包河区BHX号 |
详见合规设【X】X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X.X |
商业服务业 |
≤1.1 |
≥X% |
≤X% |
X |
XX |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由市自然资X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X人民币。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合肥市自然资X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所有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X站、安徽X站XX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X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X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X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X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X企业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X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联合申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X年4月X日至X年5月X日,申请人凭数字证X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竞买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安徽合肥公共X土地交易部二楼X室进行资格预审。在X上交易承诺书》。
4、申请人可以通过合肥X站或安徽X站或安徽合肥公XX上交XX址***,可致电XX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9、IEX、IEX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X年5月X日下午XX。交纳竞买保证金须缴纳至合肥市自然资X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名称:合肥市自然资X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X行营业部
帐号将在报名资X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帐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X年5月X日,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3、竞得X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办〔X〕X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执X或管委会会同市X负责监督落实。
六、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X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X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竞买人在竞买申请X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在3个月内与自然资X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4、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包河区BHX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建X、相关配套设施、特色商业街区(包括根据规划要求保留的现状建(构)筑物)。且须保留现状建(构)筑物接收土地,纳入地块X体规划建设,并向实际出资人一次性支付经造价事务所评估的现状建(构)筑物及周边附属配套设施改造成本费用(详见X与竞得人另行签订监管履约协议予以监管。
该项目是合肥市第二批重点乡村振兴项目,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对八个上市地块统一规划、统一建设X与竞得人另行签订监管履约协议予以监管。
项目建成后,全部自持,X体运营,自持时限为自项目建成后不动产登记之日起8年。此款由包河区政府与竞得人另行签订监管履约协议予以监管。
5.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X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X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6. 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X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X期付款。如X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X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X%,3个月内付清余款。
7.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X(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合政〔X〕X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8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X〕X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9.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X年X月1日开始实施的《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X(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X.《出让合同》签订后X日内,由市X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移交手续。
X.竞得人自持房屋的位置、X摊占地的界线、用途和计容建筑面积,须严格执行市土委会X年第七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的规定。即: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住房X(或开发区管委会)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自持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可登记X或对其X%控股的母公司名下。
X.出让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肥市自然资X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X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X2">X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详情请登X及安徽合肥公X ***td/
地块咨询电话:
包河区:赵 刚 X-X
报名受理电话:方劲松X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王利 X-XX X
合肥市自然资X
安徽合肥公共X
X年4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