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物业管理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_采购与招标网
找项目,采招圈比人脉靠谱! 立即下载
  • 某部物业管理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   上海   2024-03-29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某部物业管理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某部物业管理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X-JKSHDT-FX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物业管理

    详见第六章X和技术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年服务期,合同每年签订,每年运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XX日终止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X.XX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谈判定价方式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X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XX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X(***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spa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X 3 X 日至 4 8 日,每日上午XXXX,下午X XXX

    (二)申领地址:X1号楼X室。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 XX/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X 4 X 9 X X。

    (二)报价截止时间: X 4 X 9 X X。

    (三)报价地址:X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吉路X号X1号楼X室会议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X 4 X 9 X X

    (二)谈判地址:X>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吉路X号X1号楼X室会议室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X49XXX

    (二)踏勘地址:X

    (三)联系人:X/u>曹老师

    (四)联系电话:X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X,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Xn>  李阳洋/黄雪梅         

    办公电话: X-X           

    移动电话: X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吉路X号X1号楼X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Xn>   王文昊         

    办公电话:   X-X      

                          

      X329


     

    点击查看内容

    免费注册会员可以查看免费信息,了解更多服务内容请进入客服中心,您在使用本网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拨打下面的电话。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

      相关推荐

0
109100013139369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