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X关于被执行人康凤革所有的位于承德市双桥区新华路办事处云山翠兴大厦X号房产一处的第二次司法拍卖公告
X定于X年4月8日X时至X年4月9日XXX,X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X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位于承德市双桥区新华路办事处云山翠兴大厦X号。规划用途为办公,房屋性质为市场化商品房,总建筑面积X.X平米,该楼共X层,所在层数第X层,钢混结构,土地使用期限X年2月X日至X年2月X日。该房屋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证号:冀X双桥区X)(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二拍拍卖保留价:X.XX;竞买保证金:X.XX;每次加价幅度:X.XX。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址:X>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X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优先购买权人须经X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竞买要求:
1.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会开始前经X确认,代理人需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须经X确认后,携带法院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能参加竞买。
五、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X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X年4月8日前与X联系确认。
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XXX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X年4月X日X时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结算账户(竞买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并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X签署上述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拍卖未成交或竞买未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3日内退还回交款账户。
4、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5、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X。
6、标的物成交后有关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7、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X负责交付。结算账户名称:X,账号:X,开X,行号X。
X:X
X
X年3月X日
河北省X
公开栏
河北省X将于X年4月8日X时至X年4月9日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