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价格认定中心(徐州市价格监测中心)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认定与个案认定辅助工作服务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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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州市价格认定中心(徐州市价格监测中心)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认定与个案认定辅助工作服务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   江苏   2024-05-20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徐州市价格认定中心(徐州市价格监测中心)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认定与个案认定辅助工作服务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认定与个案认定辅助工作服务商 JSZC-X-ZJZB-GX-X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X-X-X XX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JZB-GX-X

    项目名称:房地产计税价格批量认定与个案认定辅助工作服务商

    预算金额:X.XX

    最高限价(如有):

    X.XX

    采购需求:

    对采购人在计税价格认定中需要中标人提供现场察看、市场调研、评估测算等辅助性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每个联合体投标人最多由5家单位组成,各成员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则为各方)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机构证书或备案证书或备案证明(临时证书除外)和土地估价证书或备案证书或备案证明。(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牵头方和成员均要提供并满足))。

    5.投标人(如投标人X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须提供联合协议。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每天上午XX-XX,下午XX-XX(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Xdata-tag-id="X" data-tag-type=X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售价:0.XX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X-X-X XX (北京时间)

    地址:Xdata-tag-id="X" data-tag-type="span">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X6X日北京时间XX)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址:X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X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Xpan> 联系电话X-X

    地址:X"font-family: 仿宋;">LOFT领海办公楼5#X室(汉风路和昆仑大道交叉口东北X)。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X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X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X年5月X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X年5月X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X采购政策

    (八)采购意向链接:

    ***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Xd5cdXe7b6d0aaaXbd5cdb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徐州市X(徐州市X)

    单位地址:X

    联系电话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X

    单位地址:X6-1地块)5幢1单XX号

    联系人:X>

    联系电话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

    电话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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