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山西 2024-05-24
X年5月X日,中国X山西省X公司与X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山西YX-X),中国X山西省X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和其他权利依法全部转让给X。公告资产清单如下:
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X年X月X日 单位:人民币、X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总额 | 本金 | 欠息 (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等) | 代垫费用 | 担保人 | 抵质押物 |
1 | X(现已更名X) | X,X,X.X | X,X,X.X | X,X,X.X | 7,X | X、 宋怀明、卫九花、 宋江涛、李富贵、 马红义、张若琴 |
债务人名下位于翼城县城红旗街中X,土地证号为翼国用(X)第X号,面积X.X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房权证翼房字第X号房产,建筑面积X.X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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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X.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代垫费用等,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本公告资产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等。
4.本公告清单如有错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金额、担保人、担保方式及内容等,以相关合同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中国X山西省X公司与X现将债权转让的事实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
X作为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资产清单中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X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X山西省X公司,地址:X。
X,地址:X9号,联系人:X系电话X。
中国X山西省X公司
X
X年5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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