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福建 2024-05-2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祥华乡白玉小学地灾X(重新招标)已由安溪县发X以安发改审[X3]X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申请上级资金补助,招标人为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X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X建设地址:Xsize="2">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2.2X建设规模:XX;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范围和内容:安溪县祥华乡白玉小学地灾隐患治X、X。具体内容详见招标X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XX;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X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X(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X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X技术规范》、《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岩土锚杆(索)技术规X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滑坡防治设计技术规范(试行)》以及现行的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地质X施工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地质(或岩土)X师及以上职称,施工期间能按照相应要求住在施工现场。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地质(或岩土)X师及以上职称,施工期间能按照相应要求住在施工现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X值。
3.5. 投标X业绩”要求:/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X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X,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4年X月X日X时XX至X4年X月X日X时XX通过泉州市公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适用。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X4年X月X日X时XX,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X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X(***f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Xt>安溪县祥华乡人民政府
地 址:祥华乡中山路X号
电 话:X
联 系 人:Xt>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X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X6号楼B栋X店,邮编:X
电 话:X
联 系 人:Xt>小谢
公X名称:泉州市公X
址:***cn
联系电话:X-X
监督机构名称: 安溪县X
地址:安溪县金融X6#楼B栋X层
公共X名称:安溪县公共X
地 址:安溪县金融X2#二层
联系电话:X-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