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交通运输 北京 2024-05-14
询价函
经理部施工需要,现X施工所需钢材、普通硅酸盐水泥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X施工所需钢材采、普通硅酸盐水泥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有意向的单位根据本函要求在X年05月X日至X年5月X日XXX(***揭示时间为X年5月X日上午XX。报价单位并将纸质版询价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原件在X年5月X日后邮寄或送至我项目部
报价须知及具体要求:
一、招标内容、计划交货期和交货状态、地点
1、招标物资名称、数量、交货条件及交货地点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交货条件、地点 |
GC-X | 盘圆 | HPBXφ6 | t | 2 | 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 交货时应带合格证、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单地址:X> |
盘圆 | HPBXφ8 | t | X | |||
盘圆 | HPBXφX | t | X | |||
圆钢 | HPBXφX | t | 6 | |||
圆钢 | HPBXφX | t | X | |||
圆钢 | HPBXφX | t | 4 | |||
盘螺 | HRBXEφ8 | t | 3 | |||
盘螺 | HRBXEφX | t | X | |||
螺纹钢 | HRBXEφX | t | X | |||
螺纹钢 | HRBXEφX | t | X | |||
螺纹钢 | HRBXEφX | t | X | |||
螺纹钢 | HRBXEφX | t | X | |||
螺纹钢 | HRBXEφX | t | X | |||
螺纹钢 | HRBXEφX | t | X | |||
螺纹钢 | HRBXEφX | t | X | |||
螺纹钢 | HRBXEφX | t | X | |||
螺纹钢 | HRBXEφX | t | X | |||
SN-X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X.5 | t | X |
2、上表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应数量以项目部下达的计划为准;结算数量以项目部实际进场验收数量为准。
3、投标人应充X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所选用的加油设备必须是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的设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XX(含)人民币。
3、质量保证: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
4、履约信用: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X、中X公司等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风险警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X、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三、技术规格要求
详见附件1
四、投标报价
1.1、GC-X包件
(1)投标单价(A1)=投标基准价(B1)+综合费(N)
(2)投标单价(简称“A1”):每吨钢材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
(3)投标基准价B1: 盘螺、盘圆(高线)、螺纹钢报价应按X4年5月X号建筑钢材价格行情首次公布的“北京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河钢”品牌对应材质、规格(盘螺、盘圆(高线)、螺纹钢);圆钢HPBXφX、圆钢HPBXφX、圆钢HPBXφX报价应按X年4月X号建筑钢材价格行情首次公布的“北京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河钢”品牌对应螺纹钢HRBXEφX、螺纹钢HRBXEφX、螺纹钢HRBXEφX此单价仅用于本次招标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不按此规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投标基准价(B1)表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材质 | 单价(X/吨) | 备注 |
1 | 盘圆 | HPBXφ6 | HPBX | X | |
2 | 盘圆 | HPBXφ8 | HPBX | X | |
3 | 盘圆 | HPBXφX | HPBX | X | |
4 | 圆钢 | HPBXφX | HPBX | X | |
5 | 圆钢 | HPBXφX | HPBX | X | |
6 | 圆钢 | HPBXφX | HPBX | X | |
7 | 盘螺 | HRBXEφ8 | HRBXE | X | |
8 | 盘螺 | HRBXEφX | HRBXE | X | |
9 | 螺纹钢 | HRBXEφX | HRBXE | X | |
X | 螺纹钢 | HRBXEφX | HRBXE | X | |
X | 螺纹钢 | HRBXEφX | HRBXE | X | |
X | 螺纹钢 | HRBXEφX | HRBXE | X | |
X | 螺纹钢 | HRBXEφX | HRBXE | X | |
X | 螺纹钢 | HRBXEφX | HRBXE | X | |
X | 螺纹钢 | HRBXEφX | HRBXE | X | |
X | 螺纹钢 | HRBXEφX | HRBXE | X | |
X | 螺纹钢 | HRBXEφX | HRBXE | X |
(4)综合费(N)X为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杂费、税费、利润、人工费、管理费等,且钢材综合费含装车费、搬运费,不含卸车费,由供应商根据本单位情况综合考虑报价,合同期内,综合费不再变动,此项费用可为正数也可为负数,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税率按X%计算,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X,此价格相应变动),投标人可自行考察施工工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综合费(N)报价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同一包件内品名相同的钢材(盘圆与盘圆、螺纹钢与螺纹钢)即使规格不同,其综合费(N)必须保持一致,不同品种(盘圆、螺纹钢)之间综合费(N)可以不一致。
(5)钢材结算实行浮动价,结算单价(简称“A2”)=结算基准价(B2)+综合费(N)
(6)结算基准单价:盘圆(高线)、盘螺、螺纹钢、圆钢(对应的螺纹钢型号)以供应周期内到货当日首次公布的“北京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所供品牌(河钢、敬业等、)对X价(不参照备注栏价格)为结算基准价;遇节假日时,参X价。
(7)综合单价N:综合单价为卖方将钢材运X施工标段内指定工点的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运杂费、税金、利润等)。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报出,全部供应期内综合单价N固定不变。
aX(***时,以首次报价为准(不参考备注栏价格):
首次X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算X上即没有发布所供品牌对X价也X价则按照当日首次公布的X价,没有X价则参照X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c.供应时X价时,其供应周期结算基准价参照最接近小规格基准价,没有最接近小规格的则参照最接近大规格确定。
(8)综合费(N):中标合同报价中的综合费,在合同执行中保持不变;
(9)合同《订货明细表》中含税到站单价=投标基准价(B1)+综合费(N)。
1.2、普通硅酸盐水泥实行浮动单价结算,本次开标中标单价基准价为X年X月X日《中国北京地区所有厂家P.OX.5袋装水泥价格的平均数(XX/吨)。
供应期基准价
供应期内结算价按照到货当日《中国北京地区所有厂家P.OX.5袋装水泥价格的平均数计算;如送货当日没有公布价格,按货到前一工作日的价格执行。
中标人投标时报出综合费N,N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结算价=(供应期基准价+N)X/吨,结算价包含卖方成本、保管、税费、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报价单价执行供应的供应商,将上报中国铁建供应商警示名录及X供应商黑名单。
3、使用地点为X范围内的指定工点,报价时须充X考虑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因素,不论任何路况、距离等一切因素单价一致。
4、报价单价为货物到达我部指定地点的落地综合价。投标单位所报单价需含生产制造、运输、相关机具、税费、缺陷品调换、保险金、物价涨落的风险金、设计调X造成材料品种或数量发生变化等各种费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风险等有关费用都包括在内,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未列明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综合单价的报价中。单价、金额单位为X,单价保留小数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身X简X公章。
6、本次采购实行询价议标,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单位均不予承担。
7、各参与竞标的投标单位须根据招标报价单认真填写报价内容,有需要作特别说明的请在备注栏填写清楚。
8、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采购人联系。
9、投标人企业能够按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开标和评标定标
1、本次招标由招标人自行开标,不举行公开开标仪式。
2、本项招标由于采取合格供应商询价议标方式,因此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直接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评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定标。
3、必要时,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可以通知投标人对其报价文件质疑澄清。
4、招标人按照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的定标原则进行评标定标,对落标原因不作解释。
5、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除外。
六、保证金要求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合同签订期间,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履约保证金的交纳金额为中标总价的5%,保函期限不得少于X个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办理末次结算后计算6个月内结清。
七、供应要求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X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X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X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八、验收要求
1.验收时间:货到现场验收(采用随机抽样检验;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2.验收方法:螺纹钢、圆钢按照理论重量计量,盘螺、盘圆(高线)按照过磅重量计量。外观无明显弯曲、折断、裂纹等缺陷。表面不得有锈蚀、斑点和剥离等现象,带肋钢筋的肋部应清晰明显,不得有明显损伤或不规则。盘圆(高线)、圆钢:公称直径6-Xmm允许偏差正负0.3mm,X-Xmm允许偏差正负0.4mm;外形不圆度:≤0.4mm。重量偏差直径6~Xmm为±7%,X~Xmm为5%。螺纹钢、盘螺HRBXE6mm公称直径允许偏差正负0.3mm,HRBXE8-Xmm公称直径允许偏差正负0.4mm,HRBXEX-Xmm公称直径允许偏差正负0.5mm;HRBXEX-Xmm公称直径允许偏差正负0.6mm;HRBXE6~Xmm重量偏差为±7%,HRBXEX~Xmm重量偏差为5%,HRBXEX~Xmm重量偏差为±4%。普通硅酸盐水泥按照过磅计量,水泥到货后核对包装袋上工厂名称、水泥品种标号、水泥代号、包装年月日和生产许可证号。对所进场物资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3.验收标准:盘圆(高线)、圆钢符合GB/TX.1-X相关标准。盘螺、螺纹钢符合GB/TX.2-X相关标准,水泥符合GB X-X相关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由现场材料员负责验收,项目试验室进行试验。
5.水泥、盘圆、盘螺数量验收以货物到达指定卸货地点外观检查无异议后,以实际过磅为准。若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X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验收要求范围,以送货单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若超出验收要求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6.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业主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盘圆(高线)、圆钢按GB/TX.1-X、盘螺、螺纹钢按GB/TX.2-X、水泥按GB X-X验收标准约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九、结算及付款
1.钢材结算实行浮动价,结算单价(简称“A2”)=结算基准价(B2)+综合费(N)
(1)结算基准单价:盘螺、盘圆(高线)、螺纹钢以供应周期内到货当日首次公布的“北京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所供品牌(河钢、敬业等、)对X价(不参照备注栏价格)为结算基准价;圆钢HPBXφX、圆钢HPBXφX、圆钢HPBXφX以供应周期内到货当日建筑钢材价格行情首次公布的“北京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所供品牌(河钢、敬业等、)对应螺纹钢HRBXEφX、螺纹钢HRBXEφX、螺纹钢HRBXEφX。遇节假日时,参X价。
(2)综合单价N:综合单价为卖方将钢材运X施工标段内指定工点的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运杂费、税金、利润等)。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报出,全部供应期内综合单价N固定不变。
aX(***时,以首次报价为准(不参考备注栏价格):
首次X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算X上即没有发布所供品牌对X价也X价则按照当日首次公布的X价,没有X价则参照X价作为结算基准价;
c.供应时X价时,其供应周期结算基准价参照最接近小规格基准价,没有最接近小规格的则参照最接近大规格确定。
(3)综合费(N):中标合同报价中的综合费,在合同执行中保持不变;
(4)合同《订货明细表》中含税到站单价=投标基准价(B1)+综合费(N)。
1.2水泥结算实行浮动价结算,供应期内结算价按照到货当日《中国北京地区所有厂家P.OX.5袋装水泥价格的平均数计算;如送货当日没有公布价格,按货到前一工作日的价格执行。
中标人投标时报出综合费N,N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结算价=(供应期基准价+N)X/吨,结算价包含卖方成本、保管、税费、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每月的X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甲乙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放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乙方每月X日前根据共同签认的货品数量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并送交甲方。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当月结算总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由乙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与当月结算总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账期设定: 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税务票据和收料单据,交甲方物资部对账结算,入账结束后,在扣除5%的质保金后,X日支付当期挂账金额的X%,X日支付当期挂账金额的X%,X日支付当期挂账金额的5%。甲方根据乙方挂账情X计价拨付情况按比例X期支付,如出现业主拨付资金不到位或支付比例不足等原因造成资金不到位、支付困难等情况时,付款时间顺延,乙方应予理解,顺延期无利息及滞纳金。
4.逾期条款:如买方出现资金困难,卖方同意给予 2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买方违约且不计违约金(利息),卖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合同的物资供应。买方在付款宽限期满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买方对逾期付款部X从对账开票后次日起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利息),计算的基数以买方最后一笔付款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X的货款。
5.实际结算单价由买卖方根据上述的计算方法计算、核对无误后确定。
6.买卖双方之间的账务以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物资对账单》为准。合同履行过程中及结算阶段,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送货小票、送货或收货清单、运输单据、其他结算类单据、企业询证函、往来款项、承诺、担保、证明等资料)无任何法律效力,买方有权不予认可。
7.卖方按收货人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以及本结算批次供应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国家税改,对税率进行调X的,应及时按照最新的税率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即只调X税率、税额,不调X不含税单价,并与合同买方进行结算。
8.结算货币:人民币。
9.产品货款的支付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票制)及付款申请书(买方单位名称X经理部);
(2)所有包件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按照合同签订单位名称先提供相关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单位名称X经理部)。
(3)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和月度结算单。
(4)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云信、铁建银信、供应链融资、国内信用证等,通过银行转账等电子结算方式的,不得通过现金方式进行结算;通过票据等方式进行结算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贴现费用和融资费用 ;
(5)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无 。
X.预付货款:无预付款
X.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1)收取方式:乙方需向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交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办理结算后计算6个月内结清。若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保函期限不得低于X个月。
(3)履约保证金金额:签订合同金额的5%。
(4)履约保证金包含因卖方X)产生的经济纠纷导致给买方造成工作困扰的风险保证金。
(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a 卖方发生第十一条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
b 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
(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7)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质保期X天)满后X天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十、发票要求
1、卖方所提供发票需X增值税专用发票。
2、必须采用“一票制”结算,即开具发票物资名称、单价与本合同物资名称、结算期内到站单价一致。
3、结算要求:不接受预付款的结算方式。
十一、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
使用单位: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将X园X存车线项目
联 系 人:Xn>王慧杰
联系电话:X
邮 箱:建设及城轨试验线既有X项目经理部
二O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